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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免费修路”被村民投诉“非法采石”,桂林恭

恭城瑶族自治县栗木镇上宅村村民周某投诉,有老板以帮村里修路为名进行非法采石。对此,该县自然局称,经调查,不属于非法开采。林业部门称,实际施工中超范围了,将进一步调查处理。

3月17日,周某称,今年1月5日,一名姓钟的老板请挖机到山下开挖,称帮村里修路。

▲上宅村修路现场

村民知情后,都觉得是好事。不料,原本约好6.5米宽的路基,却被超范围开挖,最宽的地方被挖了30多米,山上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,村里的机耕路和排水管也被压坏,钟某还将开采出来的石头进行出售。

▲图为修路现场,可以看到开挖的宽度不止6.5米。

有村民阻止施工,相关部门人员闻讯赶到现场,在石头上写下"严禁开采"字样。

▲政府工作人员在大石头上写下的“严禁开采”字样。

村民认为,原村长周某美等人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,就跟钟某签订了修路承包合同,应视为无效合同。如今,村里60%户主已签字反对借修路之名开采山石,并已投诉到有关部门。

▲村民反对借修路之名开采山石。

对此,周某美称,山边有两口水井,山上还有岩洞,他想修好路后开发旅游,同时在水井边修建游泳池,让村民在夏天有个洗澡的地方。经人介绍,钟某愿免费帮村里修路,于是几个人商量后就签了合同,约定路面宽6.5米。当初他已将合同发布在村微信群,无人反对。

▲修路的《承包合同》。

钟某则称,合同约定上宅村不用花一分钱,由他清理乱石和松散石用于修路,多余的石块用于附近田园化工程。部分6.5米宽以外的,是村里希望修建停车场和凉亭。县林业局已同意该项目使用林地面积0.2416公顷。后来,有村民阻挠施工,导致该项目被迫停工。

▲村民要求修复被破坏的山场、水井、田地和道路等。

针对此事,恭城瑶族自治县自然局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,经调查,修路项目已备案,不属于非法采石。

3月19日,记者从恭城瑶族自治县委宣传部获悉,经林业部门实地查看,该项目准予使用林地0.2416公顷,但施工方在实际施工中超出了范围,林业部门将进一步调查处理。